根據(jù)市委統(tǒng)一部署,市委四個巡察組于2023年2月8日至4月7日,分別對市司法局等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一、巡察對象和范圍
市供銷總社、市司法局、市工商聯(lián)、市交通運輸局、市婦聯(lián)、市衛(wèi)健局、團市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屬黨組織負責人。
二、巡察內容
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作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務,聚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從嚴治黨,突出關鍵少數(shù),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主要包括:
(一)對部門單位黨組織的巡察重點內容。
1.聚焦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重點了解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做到“兩個維護”情況;履行職能責任,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情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方面情況。
2.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重點了解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情況;擔當盡責、為民服務情況;依法廉潔用權,整治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情況;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精神情況;在資金管理、資產(chǎn)處置、資源配置、資本運作和工程項目方面的廉潔情況。
3.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重點了解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執(zhí)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選人用人情況;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
(二)同步開展選人用人、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專項檢查。
巡察期間,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分別成立專項檢查組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和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專項檢查。
(三)執(zhí)行市委決策部署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項。
三、巡察組聯(lián)系方式
巡察期間市委巡察組設立專門巡察值班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歡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直接向巡察組反映有關情況和問題。上述范圍之外的個人訴求、涉法涉訴等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巡察組將按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中共建德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8日
